李彦宏——你妈让你把大学贴吧改回来!
李彦宏“贴吧三宗罪”
依据最新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9章第99条,第999条及第9999条之规定,处以李彦宏以下罪名:
1.假借宪法之名,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学生之言论自由权!证据:
2.强制解散原有贴吧,导致大量原创文章瞬间化为乌有,侵犯广大学生的著作权!
人证太多无法在此举例!
3.抄袭校内,妄图把贴吧改为第二个校内,实在无耻!校内已经抄袭了facebook,百度竟再次抄袭校内!犯冒充facebook孙子罪!对于百度的这种超级无耻的行为实在无法用证据证明!
鉴于以上三种罪名,责令百度即日起公开向广大学生道歉,将贴吧改回!
公元2009年8月8日
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草泥马人民法院

















